信件编号 | WH20190518125504554 |
信件标题 | 张村大明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 |
信件内容 | 张村大明长乐小区从2010年二期交房以后,就一直是开发商物业,而且一直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现在物业口口声声说与开发商没有关系,但是幕后老板都是一个人,并且物业服务特差,随意涨价,我们业主强烈要求区领导帮助我们成立业主委员会,赶走现物业,重新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
提交时间 | 2019/5/18 12:55:04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答复部门 | 环翠区人民政府 |
答复内容 |
市民,您好!接到您的来信后,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张村镇进行了落实。经落实,大明长乐小区现无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为开发商前期物业。关于小区卫生问题,镇物管办已告知物业今后要加强小区卫生清扫力度,提高卫生环境清理的标准。关于更换物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聘用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必须要由小区业委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形式来确定。业主5人以上联名即可向小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或镇物业办)提出书面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后,镇相关部门可协助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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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19/5/24 13: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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