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WH201709241457325732 |
信件标题 | 生孩子是否能用丈夫的生育险? |
信件内容 | 我自己没有工作,也没有交社保,生完孩子能不能用丈夫的生育保险来报销? |
提交时间 | 2016/9/24 14:57:00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答复部门 | 环翠区人民政府 |
答复内容 |
您好。这种情况是可以使用丈夫的生育保险报销的,但必须满足“男方在女方生育日期前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办理条件。居民需携带:男女双方身份证;男方社保卡;女方的无工作证明(到街道办或者镇政府开具);生育登记证、出生证明;住院生育医疗发票;病历加盖公章(医院出具)医疗费用花费明细(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障中心办理。若女方参加城镇医疗保险或者农村合作医疗,可以使用现有保险到威海人社局进行报销,这样要比使用丈夫的生育险报销比例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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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16/9/28 16:35:00 |
总投票人数: 1 | 满 意: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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