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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慈善·福彩”特困高考新生救助
  • 来源:区民政局 |添加时间:2017/12/21 17:51:00

一、办理部门

环翠区社会救助中心:5213333

二、救助对象

当年高考,被列入当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录取(被军校和部分师范类院校录取可以免交学费的除外)的低保家庭,一、二级残疾人 (不含听力、言语残疾)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20%以下或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新生(含孤儿),可申请救助。

三、所需资料

1.申请表;

2.特困高考新生的高考录取通知书;

3.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低保边缘证及孤儿证的复印件,困难家庭的家庭收入证明(无职业的由村居出具证明、有职业的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原件及村(居)、镇(街)公示原件;

4.其他申报材料。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救助学生填写《环翠区 “慈善·福彩”特困高考新生救助申请表》,一式3份,报毕业学校初审。

(二)村(居)对申请救助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确定拟救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镇(街)对拟救助学生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二次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拟救助学生的所有材料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区民政部门对拟救助学生情况进行抽查。

(三)区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救助对象,核定发放救助金。


“慈善·福彩”特困高考新生救助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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