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
环翠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5183925
二、保障标准
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每人每月750元;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每人每月840元。
三、申请条件
户籍和居住地均在环翠区的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指年满18周岁以上的残疾人)。
四、所需资料
1.个人申请书;
2.城镇“三无”人员申请暨审批表;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居委会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结果;
5.街道(镇)调查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
五、办理程序
1.本人向所在居委会提出申请;
2.申请人所在街道(镇)审核;
3.环翠区民政局审批。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城市“三五”供养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