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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城市“三无”供养
  • 来源:区民政局 |添加时间:2017/12/21 17:39:00

一、办理部门

环翠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5183925

二、保障标准

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每人每月750元;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每人每月840元。

三、申请条件

户籍和居住地均在环翠区的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指年满18周岁以上的残疾人)。

四、所需资料

1.个人申请书;

2.城镇“三无”人员申请暨审批表;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居委会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结果;

5.街道(镇)调查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

五、办理程序

1.本人向所在居委会提出申请;

2.申请人所在街道(镇)审核;

3.环翠区民政局审批。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城市“三五”供养办理流程图

QQ图片20171221173927.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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