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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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机构概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三)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部署、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统一调度、组织协调全区性城市管理重大和专项执法活动。

(四)负责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及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导全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专项整治工作。

(五)负责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负责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核工作。

(六)行使旅游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水利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七)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行政
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八)负责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设置和有偿使用的户外广告空间资源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燃放、销售“孔明灯”行为,严厉打击、取缔城区移动烟花爆竹经销点。

(九)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为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引智)促进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十)负责本部门城市国际化相关工作,按照城市国际化战略要求,组织、策划、实施本行业本领域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中央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部署,统筹配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和创新执法监管,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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