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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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情况简介

 

一、基本情况

(一)班子成员

林青松(威海市环翠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田大虎(环翠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杰(环翠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秀丽(环翠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邢明新(环翠区住建局党组成员、燃气热力服务中心主任)

(二)工作分工

林青松同志:主持全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和招商引资工作。

田大虎同志:协助林青松同志主持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建筑安全生产、劳务用工管理、招投标、行政审批服务、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城建重点工程、精致城市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卫生厕所和生活污水改造、无偿资金等工作。分管行政审批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殷杰同志:负责工程质量监督与造价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城市化、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房屋管理、人防、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中德生态城市和创新园建设等工作,协助林青松同志抓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工程建设科、勘察设计科、房产服务中心、村庄改造服务中心。

杨秀丽同志:负责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城建行业执法、行政办公、机关效能、党务政工、干部教育、行风热线、政策研究、政务公开、诚信体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联三服”、保密、督查考核、扶贫、工会、共青团、妇联、物业服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工科、政策法规科、物业服务中心。

邢明新同志:主持燃气热力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农村供暖改造等工作。分管综合业务管理科、城市建设档案科。

(三)内设机构及编制

区住建局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挂政工科牌子)、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财务审计科、城镇建设科(挂村镇建设科牌子)、勘察设计科、工程建设科、综合业务管理科(挂城市建设档案科牌子)。

区住建局设4个下属单位:区房产服务中心、区村庄改造服务中心、区燃气热力服务中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组织开展精致城市发展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精致城市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推进精致城市项目建设工作。

(三)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四)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节能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

(五)监督、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贯彻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房屋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筑监理等建筑业和房地产建设、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等房地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使用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农村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或参与全区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实施建筑业技术政策。

(七)贯彻实施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和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和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配合市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燃气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指导城镇燃气、市政道路、园林绿化、人民防空、农村公路、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九)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承担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

(十)负责全区房地产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实施房屋租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一)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贯彻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贯彻实施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镇(街道)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具体工作。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

(十三)负责抓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联系掌握一批本领域的优秀人才。负责本部门城市国际化相关工作,按照城市国际化战略要求,组织、策划、实施本行业本领域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和招商引资(引智)促进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责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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