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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政问需问计】失火赔偿起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 来源:法治环翠 |作者:|2022/3/1 16:53:00|浏览次数:67

    • 2022年2月25日上午,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白马义乌商贸城北侧商铺业主代表郭某、刘某、何某等人将一面绣有“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张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手中,以表达对调委会全力为其排忧解难、解除后顾之忧的感谢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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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月31日23时许,正值除夕之夜,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白马义乌商贸城北侧夜市商铺发生火灾,火灾造成白马义乌商贸城北侧夜市8户商铺部分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环翠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公安、消防、司法部门依法作出调查处理,对火灾造成受损财产赔偿事宜及时进行调解工作,妥善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确保春节期间社会稳定。

      经调查了解,火灾系郭某燃放烟花产生火球引燃可燃物所致,2022年2月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做出行政处罚。2022年2月15日,消防部门做出火灾事故认定书。

      因火灾造成损失的8户商铺业主和郭某就财产损失赔偿发生争议后,张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进行调解工作,精心挑选人民调解员组建调解小组,并提前开展情况摸底调查,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做出了调解预案。

      2022年2月16日上午,调委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到调解室,告知双方调解原则、调解纪律、调解程序后,调解工作正式开始,起初,8户商铺业主向郭某提出了受损财产高达人民币39万余元的赔偿要求,郭某以赔偿金额过高,自己无赔偿能力为由,要求8户商铺业主到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赔偿金额,调解工作暂时陷入僵局,调解员针对此情况,及时对双方进行普法宣传和说理教育,尤其是针对引发火灾的郭某进行法制教育和说服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意对8户商铺业主进行赔偿,但郭某表示自己只能承担8万元的赔偿,要求8户商铺业主降低赔偿金额,经过调解员多次协调,8户商铺业主始终不同意降低赔偿金额,考虑到双方暂时不能达成协议,调解员建议双方当事人回去理性思考问题,次日再来调解室进行调解。2月17日,双方当事人再次来到调解室,针对昨天调解情况,调解员采取了不同的调解策略,由原来的8户商铺业主集体和郭某进行协商,改为由郭某和8户商铺业主单独进行协商,针对双方争议的财产损失数额认定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合理引导商铺业主将尽快恢复生产经营作为优先考虑事项,经过两天长达十几个小时面对面、背靠背的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各做出让步,8户商铺业主和郭某初步达成了赔偿协议,由郭某一次性赔偿8户商铺业主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158000元整。2022年2月21日,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郭某当场支付8户商铺业主赔偿金158000元,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场因火灾引发的财产损失赔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对调委会的调解服务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近年来,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张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为契机,坚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多举措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推动纠纷化解关口前移、纠纷化解力量多元、纠纷化解方式多样,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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