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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翠区检察院提前谋划、主动牵头 联合区妇联会签《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 来源:环翠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2022/2/16 10:10:00|浏览次数: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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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15日,环翠检察院与环翠区妇联共同会签《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环翠区检察院在认真学习领会新法精神、梳理以往办案实践,以及前期到区妇联走访座谈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执法办案为主线,提前谋划、找准定位、准确切入,主动联合区妇联会签《意见》,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帮助未成年人建立良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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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从指导原则、工作程序、形式开展等十三个方面入手,明确检察机关与妇联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各项职责,搭建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环翠区检察院在已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基础上,聘请专门社工组织,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专业化社会力量和专业性参考,为环翠区检察院社会化支持体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入新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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