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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动态】环翠区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学习贯彻全市法院办案经验交流会议精神
    • 来源:环翠区人民法院 |作者:|2021/10/28 14:38:00|浏览次数: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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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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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7日下午,环翠区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全市法院办案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围绕“提升办案效果、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党组书记、院长万景周主持会议,其他党组成员、专委及中层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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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公正高效地化解纠纷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朴素期盼,也是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案结事不了”不仅会增加衍生案件、加大办案压力,也会导致程序空转,影响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让纠纷在我手中终结”的理念,在诉前调、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绷紧“案结事了”这根弦,努力推进矛盾纠纷在本环节、本程序实质性化解。
      一是压实责任、释法明理,避免矛盾转移激化。强化“案结事了”的责任感和司法为民的情怀,主动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想问题、看事情,用最少的程序为当事人解决矛盾、兑现权益。注重办案技巧,在诉讼全过程加强释法说理,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说明作出裁判的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帮助当事人理性对待诉讼结果,引导其正确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发挥跟案机制作用,在案件审结后有针对性回访当事人,提醒当事人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动自动履行和服判息诉形成良性互动。
      二是优化流程、高效对接,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加强诉调对接,法官要注重调解指导,对于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要快速进入审判程序,避免程序空转。深化审执对接,诉前、诉中引导当事人积极查找并提供涉案财产线索,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判后强化义务方履约引导,强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为自动履行或后续执行奠定基础。注重调执对接,充分考虑调解协议的可执行性,引导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增设违约惩戒条款,引导义务方提供担保,减少假借调解拖延诉讼、迟延履行的情况。
      三是锚定目标、靶向施策,及时补足短板弱项。强化审判质效监管,对照重点指标考核要求,定期通报各业务庭、各法官质效情况,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督导改进。深化发改案件评查,定期汇总通报发改案件情况,适时召开专题审委会进行集中点评和逐案分析,及时查补审判工作薄弱环节。发挥考核机制导向作用,加大服判息诉率、自动履行率、发改率等指标考核权重,引导法官在“案结事了”上多下功夫。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利用网络评估拍卖等系统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开展未执结案件及终本案件清理行动,推进案件应执尽执。
      四是提高站位、服务大局,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在继续深化繁简分流机制基础上,开展金融纠纷诉前分类指导,与区金融商圈党群服务中心等组织对接协作,推动更多金融纠纷化解在诉前。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任务要求,出台具有本院特色的差异化诉讼服务措施;充分利用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平台等信息化系统,推进案件办理减时降费,切实提升企业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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