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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弘扬英模精神】肖窈窈在全省法院英模报告会上作交流发言
    •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作者:|2021/4/26 10:12:00|浏览次数:140
    • 4月26日,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和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部署要求,为弘扬全省法院英模精神,展现新时代山东法院队伍风采,山东高院举办全省法院英模报告会,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各中基层法院全体干警通过视频在分会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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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法官肖窈窈作为英模代表,在山东高院主会场参加并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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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持律尺 心有蔷薇
      让公正初心在温情中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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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肖窈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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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清晰的记得高考填报志愿,选择法学专业时内心的坚定,坚定是来自于对着一身威严的黑色法袍,端坐于审判台上,敲响法锤,以法律为尺,涤荡不公的向往;参加工作之后,这种“文艺而抽象”的理想慢慢模糊,每当想起年少时的梦想,跃然于胸的仅仅是“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今天,就跟大家汇报我是如何在工作中坚守这九字信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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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办案,我要“跳起来”

      我始终认为,办案,是我们员额法官的本职工作,只有我们每一名法官都恪尽职守,我们的法治建设才能有序前行;我也始终坚信,学习法学、从事司法工作,是我最正确的决定,既然选择出发,就必须风雨兼程;同时,我更始终保持惶恐,法袍在身,党徽在胸,我要如何做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才能担负起自己的使命。所以,我始终把多办案当做自己的职业本分,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多的审结案件,努力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

      众所周知,近年来案件数量始终居高不下,办案压力较大,如何在这样困窘的局势中劈波斩浪,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命题,解题之道显然不应只是被动的等待,而应跳出“舒适圈”,积极求索。我庆幸自己在职业生涯的黄金时段恰逢这样一个伟大的时代,各级法院的领导、同事积极研究制定一系列的方针政策,譬如简案速裁、多元解纷、要素式审判等,为源头化解纠纷、减轻法官办案压力提供优化路径。在这样的大形势下,我不仅积极贯彻履行,也在办案实践中继续努力探索实现“多办案”目标的有效途径,自2011年11月份被任命助理审判员至今,我已独立审结了各类民商事案件53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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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办案,我要“跑起来”

      如果说“多办案”是我对自己职业使命感的量化要求,那么要实现这个目标,则需要我高效利用好日常工作中分分秒秒,缩短每一起案件的办案周期,实现快办案。在这近十年的审判工作中,我接待了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其中绝大多数当事人对法律的了解都接近于零,是真的遇到了没有办法解决的纠纷才诉诸法律,在立案前他们可能已经被相关纠纷折磨了许久,在诉讼过程中内心更是忐忑,所以尽可能快的审结案件,不仅仅是为了案结事了,更是为了尽早结束他们内心的煎熬,帮助他们回归正常的生活。我曾办理过一起继承案件,被继承人高龄去世后留有一套房屋,涉案继承人有20余人,还涉及代位继承、转继承等问题,考虑到案件情况特殊,我在庭前即以电话的方式分别进行调解劝说,把庭审的部分工作做到庭前,最终当庭即促使各继承人达成和解。我的描述可能风轻云淡,但庭审时的跌宕起伏大家应该都能想象到,任何一位继承人不经意的一句话都可能有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果。庭审结束后,一位继承人的话让我感触颇深,他说:感谢你,肖法官,你雷厉风行的办案效率,不但在最短的时间内帮我们处理了房产,结束了我们内心关于亲情和物质利益的矛盾挣扎,也使我们这一大家子没有因为一套房屋而分崩离析,大家毕竟都是亲人啊。这句心里话,朴素却真实,时刻激励着我在办案时能够快一点,再快一点。

      所以,跑起来,是我日常工作状态的真实写照。为使速裁工作达到“快审快裁”的效果,我每天的工作节奏都是特别紧凑的——除了要进行提前安排好的庭审,还要利用庭审间隙奔波于不同案件当事人的调解现场,游走于审判庭、调解室甚至是在电梯旁的楼道间、走廊上,同事们都戏称我是“风一样的女子”,而我觉得自己更像是消防员,穿梭于不同的当事人中间,浇灭他们的不满、抚平他们的心酸、化解他们的矛盾。

      当然,不仅我要“跑起来”,更要让裁判文书“跑起来”。我始终坚持“今日事今日毕”的原则,调解结案的案件,我坚持当庭送达民事调解书。考虑到下午会有庭审及调解工作,为了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案,我习惯了利用午休的时间制作判决书,既能为上午的案件审理工作收尾,又不会耽误下午的工作。在这种“脚跟踩着脚跟”的工作模式下,我们团队的运转越来越顺畅,平均办案用时越来越短,当天审结案件最多达2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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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好案,我必须“强起来”

      无论是多办案还是快办案,归根到底都要落脚于“办好案”。作为一名法官,我深知:裁判案件从来都不是机械的挥动“达摩克利斯之剑”,而是真心的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从群众的角度出发,尊重群众的朴素情感和公平正义观,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在这个过程中,既要让群众尊重司法的权威,也要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这对我的内在专业素养、临场应变处置能力、群众工作方法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我知道,我必须“强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我们法官作为司法实践者,通过处理具体案件,出具不同的裁判结果,引导、告知群众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引领群众知法守法。故而,我珍视我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出具的每一份裁判文书,在每次落笔前都斟酌再三,反复思量,力保有理有据,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权威,并信法、服判。在2020年,我审结的1700余起案件,无一起改判或发回重审。

      从事民商事审判,尤其是从事速裁工作后,我每天都会面对大量的当事人,时常能感受到人民群众对司法疏远却又渴求的心情,我常常想:可能我们经手的数千起案件中的不起眼的一件,对老百姓来说却是天大的事,老百姓踏进法院的大门前,已经不知道受了多少的委屈,下了多大的决心,所以我们在履职过程中的一言一行都应当体现司法温情,给予群众必要的人文关怀,切实践行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保持一名共产党员为人民群众谋幸福的初心。

      2020年春节前,我接手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在工地施工时意外坠落,造成身体重度损伤。因其户籍在外地,异地医保无法及时报销,而其自身经济状况也不宽裕,无力承担在威海治疗的费用,受伤后只进行了简单治疗即出院,一直租住在小旅馆内,想在取得赔偿后回老家治疗,但因与劳务公司一直未能就赔偿款项协商一致,无奈诉诸法院。考虑到原告的情况特殊,我当即联系了劳务公司,结合原告实际情况,通过反复的释法说理,说服劳务公司给出赔偿意见,促成双方和解。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天,即和书记员带着电脑、打印机来到原告租住的旅馆里,现场开庭,出具调解意见,并当场督促被告及时筹措赔偿款,尽早履行协议。尽管原告不能动,说话也不太清晰,但他的喜悦我感受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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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心无悔,持之以恒;使命在肩,必不遗余力。如鲁迅先生所言,“有一份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我愿在我平凡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为司法正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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