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了显著的打击战果 2.攻克了一批大案要案和陈年积案 3.探索了一些经验做法 4.建立了一批制度机制 5.降低了疫情负面影响 6.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7.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高度认可 社会各界普遍认为 扫黑除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 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 ——“线索清仓”重点抓“三率” 线索清仓重在提升“三率”,即,提升线索查结率,要采取专人专案专线索、建立证据清单、明确研判流程、查结复核复审、追究问责等措施,提高案件线索查结率;提升线索反馈率,做到三个“第一时间”,即凡有举报线索要第一时间核实联系,遇到疑点要第一时间征询意见,核查结束第一时间沟通反馈,积极争取举报人的理解和认可;抓实线索成案率,要把抓实线索成案率作为衡量核查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综合运用提级查办、异地核查等措施,坚决做到既不拔高、不凑数,又不漏查、不漏网。 ——“逃犯清零”重点抓协同 深入开展追逃“百日攻坚”行动,在建立专班,依托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追逃实效的同时,重点做好协同工作。及时向公安部等部门请示报告,争取最大限度帮助支持。要与省外、境外相关部门加强联络,借助当地警力提高抓捕实效,确保9月底前将在逃人员全部缉拿归案。 ——“案件清结”重点抓质效 目前,一些犯罪分子百般抵赖,与我们打持久战、拉锯战、消耗战,念“拖字诀”,再加上受疫情影响,一些监狱监所不能正常开放,增加了提审和审判工作难度。各级要坚持“稳、准、狠”不动摇,对迟迟无进展、推不动的案件,综合运用挂牌督办、上级机关直接查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健全公检法会商协调和专家攻关等机制,尽快取得突破性战果。 ——“伞网清除”重点抓深挖 强化“有黑恶必有伞”的办案理念,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深挖一层,敢于刀刃向内、较真碰硬,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对查办周期长或查实率低的,对群众反映强烈但没有查出“保护伞”的,要重点关注,采取提级管辖、异地用警等措施,排除干扰、循线深挖。要严格把握“保护伞”界定标准,既坚持“大伞”“小伞”一起打,又注意将一般违纪违法行为与故意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区分开来。 ——“黑财清底”重点抓覆盖 各地要在实现黑恶团伙打财全覆盖上下功夫,对涉黑涉恶案件逐一筛查,发现存在“见黑见恶不见财”问题的,坚决依法按程序予以深挖细查、收缴罚没。要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在9月底前对4月底前生效判决财产基本执行到位。 ——“行业清源”重点抓治本 行业整治是今年专项斗争的“重头戏”,需要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破题破局,打好“破袭战”。专项斗争以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结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发出“三书一函”2300余份,推动一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各级要紧盯治安秩序混乱地区、黑恶问题多发行业、基层建设薄弱环节,开展新一轮行业领域整治攻坚战,标本兼治,全力提升整治质效。 ——机制建设重点抓长效 加强统筹谋划,制定长效机制建设的总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能,围绕“建什么、怎么建”,从依法严惩、行业监管、执纪监督、市域治理、组织领导等重点环节入手,完善政策制度,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