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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翠法院坚持情法融合 妥善处理一起涉访积案
    • 来源:环翠区政府新闻办公室 |作者:区法院|2018/5/2 11:10:37|浏览次数:599
    • 2018年3月29日晚,随着一纸调解书双方签字认可,一起当事人多次上访、耗时17年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在化解该案过程中,环翠法院反复核实证据与事实、积极与当事人沟通说理,将情理法完美融合,最终通过调解解决了这起涉访积案。

      该案系原告王某在被告威海口腔医院处进行拔牙手术引发骨髓炎致人身损害,并于2001年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后原告于2005年就后续治疗费用再次起诉,该案经历一审、二审及再审,最终于2015年确定由环翠法院重审。期间,原告又另提起4起诉讼,因涉及鉴定工作,5起案件均处于中止状态。直至2017年11月,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为集中化解矛盾,环翠法院研究决定将该5起案件统一调整至民一庭孙博庭长处处理。孙博接手案件后,发现该案案情复杂,遂耐心细致地做了多重工作:

      一是坚持以事实为根据。该案耗时十余年,被告代理人已多次变更,且所涉证据繁多,仅重审案件证据卷即有11本,每本近100页,案件事实梳理极为困难。但秉承着事实是法官裁判基础的信念,孙博庭长耗时2周阅卷核对,利用周末加班开展质证询问工作,历经2天,从早9点至晚7点,争分夺秒地将5起案件全部证据梳理清楚,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坚持以法律为准绳。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该案涉及医疗费、补助费等多项费用数额的清算,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一一查明,为保证准确性,孙博庭长利用电子表格逐一列表计算,反复核对梳理,并报分管院长及院长审核无误;为防止调解不成再开庭审理导致超期审结,在做调解工作时,同步着手拟定案件判决意见提交审委会研究,并同上级法院进行了沟通汇报,确保案件在实体与程序上均按法律规定进行。

      三是坚持以真情感动当事人。考虑到原告王某年事已高,且因手术引发的后遗症,长时间讲话多有不便,孙博庭长便在质证、询问过程中细心地为其准备热水饮用、漱口,法庭的温情关怀赢得了上访多年当事人的信任。另一方面,面对被告拒绝调解的强硬态度,孙博庭长主动汇报,由院长邀请被告方负责人,经庭长、分管院长、院长前后5次层层递进式的调解说服工作,法理、医理、人情反复碰撞,被告最终同意调解结案。

      2018年3月29日,在孙博庭长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理性协商,历经6小时终达成一次性处结的调解结果,法庭当庭制作调解书并送达。该案的处理结果不仅最大程度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体现了法院对情与法的把握和融合,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更将我院及中院长期关注的积年老案化解于一旦,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 责任编辑:连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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