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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翠区积极防控政府采购廉政风险
    • 来源:环翠区政府新闻办公室 |作者:|2018/7/30 10:37:51|浏览次数:6939
    •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2018年度环翠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明确规定达到限额标准内的必须集中采购,坚持“无预算不采购、有预算不超支”;要求采购单位按照《环翠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和合同履约管理办法》完成项目验收,确保验收质量达标,维护采购信誉。

      二是举办业务培训班组织各镇街财政所人员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共计150多人,参加以“严肃财政纪律 规范财务管理”为主题的财政业务培训班,针对巡察、审计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府采购问题进行集中讲解,对各镇街、区直部门单位在今后政府采购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推行阳光采购。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六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采购源头、过程、结果等各个环节的公开。1-7月份共完成项目120宗,成交金额11935万元,节省资金787万元。在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网站及时发布采购需求、采购公告及成交信息2850条,确保所有供应商都可查阅,实现“公平竞争、阳光采购”。

      四是规范采购行为。采用语音留言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山东省评标专家库抽取评委,开标前半小时内确定评委名单,杜绝投标人和评委事先接触;对开标现场进行全程监控,影像资料保存两年备查;建立政府采购信用查询制度,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山东”等网站查询,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到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记录的,将拒绝其继续参与项目竞争。

       

    • 责任编辑: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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