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指导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我省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深入开展应用法学理论和法治实务研究,着力打造山东法学研究品牌,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依据。二、申请人资格1.申请人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独立开展或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作为课题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2.申请人可以组成课题组申报,也可以单独申报。3.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4.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申报不实的,不予立项或撤销立项;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能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三、选题范围申请人从《2023年度全省法学研究重点课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定题目开展研究,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题目作适当修改。四、课题方式按照《山东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本次课题研究采取立项评审和结项鉴定合并进行,申请人确定选题后即自行开展研究,以研究成果申请。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调研报告、专著、论文,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成果申报。省法学会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匿名评审,对合格课题,进行立项结项。五、经费资助对结项评审鉴定为优秀的课题,省法学会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六、课题实施1.申请人应严守法律法规和诚信,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对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查重率”不高于30%。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全额退还经费,列入省法学会学术不端记录,五年之内不得再申报省法学会课题和参加有关评优荐优活动,并通报有关单位。2.课题成果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发表或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免于结项鉴定。3.对优秀课题成果,省法学会择优在《法学论坛》刊发、向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周刊》推荐、编辑出版优秀课题成果论文集、通过《智库建言》报送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七、申请办法1.课题申请人从山东省法学会网站下载并填写《山东省法学会2023年度全省法学研究重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以及不少于10000字研究成果,于2023年9月30日前向省法学会提交各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2份。2.《申请书》及研究成果内容不应涉及国家秘密,电子版(word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一并报送,邮件和研究成果名称统一为“课题名称+姓名”。联 系 人:张舒,电话:0531-51771193电子邮箱:zhangshu2832@126.com邮寄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637号文博楼505室,邮编250001。 山东省法学会2023年5月15日2023年度全省法学研究重点课题指南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研究2、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研究3、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4、习近平法治思想与齐鲁法治文化研究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6、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法治保障研究7、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研究8、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保障研究9、推进政法工作体系现代化研究10、推进数字法治系统建设研究11、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在价值、时代内涵和鲜明特征研究12、涉法涉诉重点信访问题研究1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研究14、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路径研究15、提高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能力研究16、中国式现代化监狱理论探索17、检察队伍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和实现路径18、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研究19、涉众型金融违法犯罪源头预防化解问题研究2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研究21、全省网格员队伍建设管理研究22、完善常态化执法司法检查工作机制研究23、舆情大数据库助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24、黑恶违法犯罪新情况新特点研究25、推进实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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