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一名帮信嫌疑人 今年11月,温泉派出所发现钟某有一张银行卡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及外地电信诈骗案件两起,该有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作案的重大嫌疑,钟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于当日依法传唤钟某来所接受讯问,钟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钟某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普法时间 公民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号,以出租、出借、出卖或转让等形式交给犯罪分子非法使用,并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结算达到一定数额,就有可能涉嫌“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示 警惕“跑分”陷阱,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号等,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害人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