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旧立新”是市场竞争的必然趋势,在激烈的商业角逐场上,很多企业因生产效率低下、产品落后等原因逐渐走向没落、停工停产,最终成为“僵尸企业”,帮助这些企业及时转型或退出市场,对改善市场资源配置、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对此,环翠区法院始终坚持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导向,快立快结破产案件,及时释放生产要素、盘活闲置资产,切实解决“僵尸企业”遗留问题。 2022年7月,威海某公司以威海市城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环翠区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经审查,城源公司自2015年成立以来,主要依靠对外借款来维持公司运营,且自2017年起,公司一直处于停工停业状态,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亦无重整价值。为优化资源配置、淘汰落后产能,环翠区法院裁定受理了城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立案当天通过摇号方式选任了管理人,指导管理人高效开展债权申报、破产企业财产接管等一系列工作。 破产案件管理人在破产案件审理中担任着重要角色,管理人工作效率高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破产案件审理进程。为此,环翠区法院充分立足管理人工作指导,制定发放了《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为管理人依法独立规范高效履职提供10章、127条“硬核”指引,构建形成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管理人履职规范体系,以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为支点,带动破产案件办理质效整体优化。 即使有《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对破产事项进行整体规范性引导,但要在31天内审结案件,难度是可以想象的,大幅提速的背后,关键在于抓住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3个关键”。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资产严重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不具备重整价值和企业挽救可能性……在审查阶段,环翠区法院破产审判团队便启动了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和识别机制,通过实地调研、综合研讨等多种方式全面摸清城源公司实际情况,对城源公司现有资产、债务情况、预计耗时等进行了“详细把脉”,最终明确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的基本思路,以实现“僵尸企业”快速出清。 1天内完成管理人选任工作,1天内完成债权申报公告发布工作……为持续提高办案效率,环翠区法院破产审判团队还从“快速”与“高质”的办案思路入手,在立案当天,便结合城源公司破产清算案具体情况,制定了《城源公司破产清算案结案计划表》,从受理裁定送达,到债权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提请法院宣告破产,再到召开债权人会议、裁定宣告破产,共计10余项流程,逐一明确办理时限,确保步骤清晰,时间精准。 为降低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时间损耗,破产审判团队还从简化债权人会议流程、压缩流程耗时等方面入手,打造了破产案件简化审理规程,对工作流程进行合理化并联处理:对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召开等应当公告的事项,采取合并公告方式发布;对需要通知等事项,通过微信群聊方式告知;对中介机构在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前作出的审计评估报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直接采用;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同时提交表决《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大量压缩通知、评估、表决等环节耗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