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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喜报!环翠区法院褚衍文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作者:|2022/9/13 17:15:00|浏览次数:198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环翠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褚衍文被评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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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褚衍文,1983年生,中共党员,现任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庭长,曾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自2011年进入法院工作起,褚衍文扎根基层十余年,累计审结各类案件4300余件,其中,涉未成年人案件1100余件,一审服判息诉率在97%以上,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嘉奖2次,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21年荣获“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并作为先进个人代表在“全省第七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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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基层法院从事审判工作多年,褚衍文在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中形成了明确的审判理念,即坚持“平等保护+适当照顾”的原则,积极引导家事纠纷当事人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理性维权,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一起抚养费纠纷中,一对夫妻在多年前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男方则定期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女方因感情受挫造成精神残疾,生活无法自理,母女两个一直由孩子的姥姥、姥爷照顾,而男方承诺的抚养费在十余年间却一次都没有兑现过。年迈的姥姥、姥爷行动不便、生活困难,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案情简单明了,依法作出判决并不困难,然而,考虑到“一判了之”后男方有可能拒不履行判决,导致母女俩“赢了官司拿不到钱”,褚衍文选择了在判决前“多下功夫”,反复向男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也有个女儿,今年快五岁了,就算工作再难再累,看到女儿的笑脸,一切苦与累都会烟消云散。女儿就像咱的小棉袄,带来的温暖谁都不能替代。”褚衍文说。面对态度逐渐松动的男方,褚衍文征求了姥姥、姥爷和孩子的意见,让孩子和父亲见上一面。面对孩子眼中的生疏和怯懦,父亲的脸上慢慢浮现出了伤感的神情。血浓于水,父亲终于表示愿意弥补对孩子的亏欠,当场将抚养费交到了孩子姥爷的手里。褚衍文说,“孩子的成长需要爸爸,爸爸也终有一天会需要孩子,这份亲情的修复,应该比金钱更能让双方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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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褚衍文根据院党组部署,到刑事审判庭主持工作。在少年审判实践中,褚衍文发现,很多未成年人犯罪或受侵害案件都与家庭教育不当或缺失有关。对此,他带领团队对近三年来审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全面调研,梳理出故意伤害、盗窃等5类多发犯罪行为及6类常见犯罪诱因,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严重及家庭监护缺失、不当的案件,逐案制定监护改进方案,开展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依法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审判之余,褚衍文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法育青翠”家庭教育联合指导行动,策划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基层落实落细。他和少年审判法官、法官助理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结合实际案例广泛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开学季,褚衍文积极推动家校联动、拓展家庭教育综合阵地,联合区教体局录制了新学期“普法礼包”微视频,先后为1万余名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云授课”、对200余名社区书记及儿童主任进行未成年人教育保护指导,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多途径营造依法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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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丰富的审判实践基础上,褚衍文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理论研究,推动实践经验转化为可参考、可复制的理论成果。近年来,褚衍文撰写的论文《少年审判中刑事和解履行能力的提升路径—以国家亲权理论为研究方法》在第31届学术讨论会获全省优秀奖,《离婚案件中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司法救济——以二孩政策对抚养裁判规则的冲击为视角》等多篇论文在《法律适用》《山东审判》等刊物发表,“涉两名未成年子女权益司法保护的彭某诉梁某离婚案”等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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