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提高破产审判质效,8月5日,环翠区法院组织召开“竞争选任山东三原混凝土桩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评审会议”,首次以竞争方式为破产案件选任管理人。 为确保此次会议顺利召开,环翠区法院破产审判团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立案次日便通过破产管理人协会对外发布《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竞争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公开简要案情,明确报名时间、报名方式、选任程序、评审会地点及联系人等事项,并根据《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及考核暂行规定》《关于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评分办法(试行)》,制定了《竞争选任破产管理人评分表》,组建了由分管院长、审判团队负责人、司法技术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5人专门评审委员会,为此次竞争选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共有6家中介机构报名参加本次公开竞选,并向环翠区法院提交了书面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评审委员会采用书面审查和现场听取竞争演讲相结合的方式对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并综合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水准、专业经验、机构规模、报酬报价等6个方面,进行了现场综合评分,最终确定山东时中律师事务所为破产案件管理人,山东弘誉律师事务所为备选管理人。 破产案件管理人在破产案件审理中担任着重要角色,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有助于更多专业能力更强、经验更为丰富的中介机构参与到破产案件审理中,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进程,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加快企业出清,助力辖区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下一步,环翠区法院将立足司法职能,持续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强化破产管理人选任监管,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助推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