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月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运用专项斗争经验,协同作战、攻坚克难,基本完成了“十件实事”任务,取得了丰硕战果。2021年度“十件实事”有力推动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向全社会释放了扫黑除恶始终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有力带动了社会治安形势的持续好转,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漏网之鱼”大多数已追捕归案
针对专项斗争结束后仍有部分涉黑涉恶逃犯未到案的情况,全国扫黑办把追捕“漏网之鱼”列为“十件实事”的首要任务,要求各级政法机关集中精锐,全力将“漏网之鱼”缉拿归案。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及时发布敦促逃犯投案自首的公告,公安部扫黑办加强指导督捕境外逃犯,各地公安机关组建追逃专班,主要负责人牵头缉捕工作。在追逃工作最吃劲的时期,全国扫黑办召开第二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暨追捕“漏网之鱼”行动推进会,为各地各有关部门再加压、再鼓劲。 截至12月26日,680名目标逃犯已抓获610名,抓获率89.7%,其中境内逃犯569名,已抓获567名,抓获率99.6%;由于新冠疫情等原因,境外逃犯111名,已抓获43名,抓获率38.7%。有214名逃犯慑于追逃强大声势投案自首,占抓获逃犯总量的35.1%。明年要力争将剩下的“漏网之鱼”全部追捕归案。 二、重点线索核查取得新进展针对专项斗争结束后群众举报仍然较多、部分举报线索没有查深查透等问题,从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接到的8000余条涉黑涉恶有效线索中选取了120条情况复杂、多次举报,特别是涉及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重点线索,由全国扫黑办组织直接核查。 目前,已经核查完结114条,核查完结率95%,查实有涉黑涉恶或涉其他违法犯罪线索67条,核实率近60%,一批核查阻力大、长期没有进展的重点线索取得重大突破,为依法精准打击提供了靶向指引。 在线索核查工作的引领带动下,今年以来,全国又打掉涉黑组织164个、涉恶犯罪集团101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余万人,判处黑恶罪犯5360人,保持了对黑恶犯罪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三、一批“保护伞”被深挖彻查针对一些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隐藏蛰伏较深的情况,全国扫黑办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清除害群之马”统筹推进,做到线索同查、案件同办、督导同驻,着力推动对专项斗争期间“有黑无伞”、未查深查透的涉黑涉恶案件回溯倒查,从执法司法腐败案件中,循线对比碰撞,依纪依法深挖彻查一批“保护伞”。 今年以来,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9931起,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569人,移送司法机关1037人。案发20多年的甘肃兰州荣一键涉黑案,新查处公职人员50余人,其中厅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15人,有效纯洁了干部队伍,净化了政治生态、社会生态。 四、存量案件基本依法办结针对专项斗争结束后公检法机关共有3000余起案件仍在办理的情况,全国扫黑办要求各地办案单位做到慎终如始,确保队伍不散、力度不减,严格依法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截至12月20日,专项斗争结束后的存量案件基本办结。如依法办理了湖南衡阳石峰涉黑案,判决石峰等4人死刑立即执行、6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针对“黑财”执行难等问题,全国扫黑办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出台政策文件,加强工作指导,“黑财”依法处置工作加快推进。今年以来涉案财产共执行到位589.38亿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防范和整治“村霸”机制不断健全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夯实筑牢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防范整治村霸问题的意见》,不断健全完善防范整治“村霸”的制度机制,持续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 各地在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过程中,严格落实“两委”人员资格联审制度,细化候选人负面清单,共取消9.3万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参选资格,把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挡在门外。 有的地方建立打击和整治“村霸”回头看机制,对曾被“村霸”侵占的村集体资产依法处置情况走访复核,跟进建强村党组织,防止被其他不法势力控制。 六、四大行业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非法采石挖沙案件查处打击难度大等问题,全国扫黑办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决定集中一年时间,深入开展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等四大行业专项整治。全国扫黑办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设立行业整治专项举报模块,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一把手挂帅、各业务条线参加的协同机制,推动行业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公安部深入开展“长城”“云剑”“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截至11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7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9万名,捣毁诈骗窝点2.9万个,电信网络诈骗案立案数从6月份开始已连续6个月同比下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严厉打击整治碰瓷、滋扰、敲诈货车司机等违法犯罪行为,针对盗抢货车燃油犯罪多发的态势,通过加装监控探头、串并办案等手段,逮住了一批“油耗子”,消除了广大货运司机的心头之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排查处置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违章违建等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线索7800余件,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生态环境部将非法采石挖沙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查办广西茅岭江流域等一批非法采沙案件。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会同公安部严厉打击“沙霸”“矿霸”等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共打掉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团伙12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500余人。 七、挂牌重点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针对部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难度大、进度慢的情况,全国扫黑办筛选了30起案件作为今年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通过领导督办、一月一调度等方式,推动北京周广森涉黑案、辽宁沈阳张俊民涉黑案、阜新陶革涉黑案等“钉子案”“骨头案”取得重大突破。 目前,30起挂牌案件已审结4起,审查起诉7起,正在侦查19起。其中张俊民涉黑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7名,查处沈阳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杨建军等“保护伞”80名;陶革涉黑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查控涉黑资产近3亿元。 八、重点地市进驻督导和整改工作效果明显
针对有的地市群众举报线索多、社会治安形势较复杂等问题,全国扫黑办要求每个省(区、市)明确一个重点地市,作为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导推动地市,并实行每半年一次动态调整机制。 6月份以来,全国扫黑办对确定的32个重点地市加大指导督促力度,派出特派督导组全覆盖进驻督导,推动重点地市补齐短板、迎头赶上。目前,32个重点地市工作全部实现赶超进位,促进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均衡发展,有的重点地市工作还进入了先进行列。如湖北省鄂州市通过重点督办,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8.6%,电诈、盗窃发案同比分别下降22.9%、38.3%;浙江省杭州市列入重点地市后,全市各政法单位通力协作、加压奋进,共打掉涉黑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0个。 九、扫黑除恶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并得到表彰针对有的地方和单位一定程度存在松劲懈怠的苗头,全国扫黑办组织媒体对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彰大会表彰的197个先进集体、540名先进工作者开展典型宣传,进一步提振了精气神。 结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弘扬英模精神,选树了潘东升等一批群众公认度高、叫得响、感人深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典型、崇尚英模、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结合四年一度的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将专项斗争及常态化扫黑除恶成效作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示范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指标,评选表彰了一批可学可鉴可推广的先进模范,鼓舞了士气。 十、舆论宣传掀起一波波热潮 注重常态化扫黑除恶舆论宣传工作,创新“互联网+扫黑”模式,建设包含10个主题展厅和1个影剧院的扫黑除恶斗争网上展览馆,运用网络技术“新笔体”为扫黑除恶存史立传。在中央电视台播放《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政论片。精心制作推出反映专项斗争题材的影视大剧,其中院线电影《扫黑·决战》票房破4.5亿元,电视剧《扫黑风暴》成为现象级“爆款”,收视率突破1%,网络平台点击量突破50亿,人民群众纷纷点赞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决策英明、成效显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6起“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中央政法各单位和各地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发布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进展,持续保持了宣传的热度。 2022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推进之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任务依然艰巨。全国扫黑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抓好宣传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新十件实事”,努力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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