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案例对当前形势下企业如何实现“低震荡、快重组”,减少资源浪费,实现社会效益多赢,也具有探索意义。 案由 威海屹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3年、共设有3家分公司的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08年的“城中村改造”中,该公司与张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合作,对社区旧村进行整体改造。2009年一期工程正式开始施工,除规划中个别设施未建成外,其余规划基本完成,且已开始对外销售。2013年5月29日,二期工程正式开建,而公司却在此时出现了问题。 2014年6月,因经营管理不善,该公司资金链断裂,二期工程全面停工,除已开工的10栋住宅、2处地下车库被迫停工外,还有3栋住宅、8栋配套商业网点、2处地下车库、1个幼儿园尚未开建……此外,还有被用于抵押4880万元贷款的5.2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并且,在该项目开工初期,屹东公司便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了64人购房诚意金共计670万元,项目停工后,其中20余人先后起诉该公司进行维权。 经过梳理,该公司现有资产约4亿元,而负债高达7.16亿元。弄清了屹东公司的基本情况,就为后续制定重组方案提供了依据,屹东公司庭外重组正式拉开序幕。这期间,破产审判团队多次与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债权人沟通,解释庭外重组对企业、股东的重要意义,并指导召开大额债权人沟通会,争取他们的理解与配合,此外,还配合政府向业主们解释房证办理及诚意金法律效力等群众最为关心、关注的问题,解决庭外重组工作的“后顾之忧”。 这次沟通让“被套住”的债权人们看到了希望,他们的心态也从此前彼此对立、整体拒绝对账转变为积极配合。 由于部分债权人不同意华辉公司重组方案,庭外重组工作难以继续推进。2020年10月29日,华辉公司向环翠区法院提交了对屹东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11月2日,环翠区法院裁定受理屹东公司破产重整案,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破产重整工作组,全面开展重整工作,由此屹东公司进入庭内重整程序。 2021年1月20日,管理人向环翠区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2021年2月1日,组织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络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方华辉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清偿率不低于50%,其中,业主或小额债权的清偿率为100%。这一高清偿率的重整计划草案也获得了高票通过——优先债权组赞同率98.46%、职工及税款债权组100%、普通债权组86.08%。 2021年2月9日,环翠区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至此,屹东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全部完成。作为重整工作主导方,环翠区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协调作用,秉着法治化、市场化、专业化精神主导破产重整程序,创新“庭外重组+庭内重整”工作思路,成功帮助困境企业实现“涅槃重生”,取得了挽救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效果。 从资不抵债、濒临破产,到重整旗鼓、商海扬帆,屹东房地产仅用了短短99天就完成涅槃重获新生,成为环翠区乃至威海市破产重整案件的新范例,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大环境下法院如何优化司法服务、展现司法担当也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