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竹岛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了一面写有:“为民解忧情似海,热情服务暖人心”的锦旗,当事人远在临沂,千里快递将满载她感激之情的锦旗邮寄过来。 经了解,原告葛某于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8月1日为被告威海市环翠区某广告公司经理赵某,加工门头发光字,费用共计7570元。被告一直未支付。经原告多次催促,赵某先是说因受疫情影响业务停滞无力支付,后期处于失联状态。葛某于2020年10月2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将案件转给竹岛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梦海社区警务室进行调解。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了解事情的缘由,先后做赵某和葛某的思想工作,经反复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赵某当场转账人民币3000元给原告,余款4000元份3个月付清。因原告葛某远在临沂,调解员将协议书快递发给葛某,经双方签字调委会盖章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