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召开了“集中约谈被执行人大会”。执行二庭刘建涛庭长从法律与道德两个层面,向被执行人认真分析了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敦促抱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自觉履行义务。 本次大会共约谈被执行人20余人,和解案件6件,和解标的额达50万元,当场履行案件9件,履行标的额达10万元。 戴上手铐终悔悟,现场履行全部款项 2017年9月,因一起追偿权纠纷,法院判决戚某、宇某支付石某等人代偿款及利息等费用共计125800元。判决生效后,两位被告未主动履行义务,原告遂向环翠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戚某、宇某,但其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宇某名下有一座房产,经履行相应程序后,法官决定对该处房产进行依法拍卖。当进入房产评估阶段后,宇某终于迫于压力,主动缴纳了10万元执行款。 在此次集中约谈大会中,另一被执行人戚某被传唤到场,然其并未表现任何履行意愿,经履行相应程序后,执行法官当场签发了对戚某的拘留决定书。 在接到拘留决定书、被戴上手铐的瞬间,戚某终于悔悟,立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积极联系亲属,现场缴纳了剩余执行款。执行法官考虑到戚某认错态度较好,且主动履行了义务,遂撤销了拘留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