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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哪些法律法规温暖了你的生活?
    • 来源:环翠区政府新闻办公室 |作者:|2016/12/30 10:42:00|浏览次数:470
    •         又到一年岁末时。回首2016年,是民生立法成效显著的一年。从“全面两孩”政策呱呱落地,到“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法出台;从反家暴法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到慈善法正式施行;从民法总则草案明确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到规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来吧,让我们重温这份2016年民生法律法规指南,盘点这一年中,有哪些法律法规温暖了你的生活。

        全面两孩“落地” 让你更添幸福感

        “什么时候要两孩?”今年年初,这是不少家庭关心的话题。2016年1月1日,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根据修改后的计生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新法还修改了有关节育强制措施的条款,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

        告别“暂住证”迎来“居住证” 让你更有归属感

        《居住证暂行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居住证制度正式实施后,“暂住证”时代将彻底告别。

        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保,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持证人提供六项基本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服务等。此外,持证人还可以享受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进行机动车登记、申领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便利。

        向家暴“亮剑” 让受害者不再沉默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法律依据。

        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为该法的一大亮点。反家暴法明确,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反家暴法实施后,多地相继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申请人如果违反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控大气污染 让你的呼吸更安全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不仅在法条数量上几近翻倍,内容上也对现行法条基本作了修改。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的范围扩展到全国,明确分配总量指标,对超总量和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是本次大气法大修的主要亮点。有专家指出,这一机制将有利于打破各家“自扫门前雪”的现状,进而从重视程度、治理力度、管理标准、执法尺度等方面真正“联”起来。

        把好食品“入口关” 让你吃得更放心

        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各界广为关注的安全问题,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人们购买习惯也在发生着变化,在网上购买的食品已经走进千家万户。

        为了让老百姓吃得更放心、更安心,10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发生较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将被责令停业。

        同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及食品交易记录等。

        强化作弊惩处,让你的考试更公平

        再苦不能苦教育,一年一度的高考牵动着无数百姓的心。继“作弊入刑”之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对考试作弊的惩处也作了进一步强化,凸显公平。

        如果你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抄袭他人答案,找人替考等作弊行为,将被终止继续参加考试,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也可能被取消。

        对于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违规招生情节严重的学校,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

        设立募捐“门槛” 让你的捐助更放心
      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乐善好施的美德。然而,群众在奉献爱心的时候却不时遭遇“诈捐”“骗捐”事件,各种网上募捐真假难辨。随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慈善活动的不规范问题也逐渐凸显。

        让善心得善果。9月1日起施行的慈善法明确,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根据慈善法,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开展公开募捐。

        规范网络直播 让你的网络空间更洁净

        网络直播这种新的传播形式,为草根“造星”提供了新的舞台。2016年被誉为 “中国网络直播元年”,直播平台达到数百家,用户人数以亿计,市场规模超百亿元,直播进入全面爆发阶段。

        大发展的同时也不断出现各种问题,涉黄等低俗事件给网络直播行业蒙上阴影,亟待规范。1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意味着网络直播要收起“任性”。

        规定指出,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同时,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

        一旦出现上述问题,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其纳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账号。

        为社会生活“立规矩” 让你的权利更有保障

        从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人的一生离不开民法的保护。

        2016年6月27日,在民法典中起着统率性、纲领性作用的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标志着中国民法典编纂迈出了关键一步。

        增加紧急救助免责条款、个人信息安全条款,完善监护制度,增加“特别法人”规定……草案吸收了近年来民事司法实践经验,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后不断完善,并将提请2017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期待为公民社会生活“立规矩”的民法总则能够早日呈现在世人面前。(记者刘奕湛、白阳、丁小溪、黄安琪)

    • 责任编辑:连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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