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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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371002029D2020190052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机关 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19/11/5 18:00:09
    发文字号 威环人社字〔2019〕24号 发布日期 2019/11/5 18:00:09
    标题 关于开展2019年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深化提升威海英才计划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威发〔201822)、《关于印发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威人组发〔20189)、《关于实施英才汇翠计划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威环发〔20196)等政策规定,现将申报2019年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津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工作114日启动,1125截止。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

    1、申报范围:

    博士研究生2018()以后到我区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下同)全职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来我区就业创业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截至20191125日,可累计计算)。

    硕士研究生:2018()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到我区创办企业,或规定企业全职工作且缴纳社满一年(截至20191125日,可累计计算)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本科毕业生:2018()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到我区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全职工作且缴纳社满一年(截至20191125日,可累计计算)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津贴标准:符合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津贴。生活津贴按年度发放,连续发放3年。

    3、申报材料:申领人员均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签订申报材料个人诚信承诺书。此外,就业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20197—10月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创业人员须提供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度财务报告等可证明企业正常经营且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0万元的资料。

    (二)博士硕士住房补助(原办法

    1.申报范围及条件:按照原《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打造人才聚集高地的意见》(威环办发﹝201713号)、《环翠区企事业单位博士、硕士研究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威环人社字〔201530)有关规定,已申领过住房补助尚未享受期满的,或2018年度因不符合社保缴费条件未能申领,截至2019415日缴费满12个月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以继续申请住房补助。2018416日以后来我区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再享受该住房补助政策。

    2.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分别享受1200元、800元住房补助,连续发放3年。

    3.申报材料:申领者需提交环翠区企业博士、硕士聚集计划住房补助申请表(原办法)、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材料。

    三、申报程序

    到规定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单位通过公共就业一体化系统,向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后,将拟发放津贴人员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镇街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根据规定企业名单,及时将本文件通知到注册地为本辖区的所有企业,按时组织人员进行申报,确保符合条件人员能够享受人才政策凡因工作疏忽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区级人才工作考核办法,要对责任镇街予以扣分。

    (二)各申请单位、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准确,影响审核认定的,由申请单位、申请人承担相应后果。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单位、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已拨付资助资金全数退回并在2年内取消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资格;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注: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申报系统网址操作说明书,规定企业(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环翠区企业博士、硕士聚集计划住房补助申请表(原办法)请到环翠区人民政府网下载。(网址:http://www.huancui.gov.cn/col/col57859/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5869086

    QQ工作群:198462539

     

     

     

    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15

     

    责任编辑: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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